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1个部分4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确定过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名单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分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确定首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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